特产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3-30  作者:姚梦杰  来源:科技管理处

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中国农科院”)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科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和《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本着严格“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和规范,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升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长伟

副组长:刘志杰

成  员:张铁涛 陈 曦 马海琴(纪检)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我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复试小组成员

组  长:孙长伟

成  员:刘志杰 张铁涛 邢秀梅 彭英华 徐 超 白 雪 张亚玉 路文鹏 张 浩 孙印石 王秋霞 杨艳玲 孔繁涛  

纪  检:田 欣 马海琴(党办)

复试小组成员职责: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遴选标准: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和无直系亲属报考的专家参加本次复试工作。

培训情况:组织复试工作培训,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的进行。

(二)对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

组织对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

(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所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对复试试题的命制和保管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同时试卷采取密封评阅,确保考生复试笔试成绩公平、公正。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复试名单、复试内容和办法、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4.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一般情况下,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五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工作办法

(一)分数线

一志愿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

调剂分数线如下:

单科=100

1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40

280

2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40

280

3

预防兽医学

40

280

4

农艺与种业

40

280

5

40

280

6

管理科学与工程

48

340

7

农业经济管理

48

340

8

兽 医

40

280

(二)差额比例:1:1.5

(三)复试安排:本次复试采取线下的形式(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3个工作日与考生联系)

1. 一志愿考生:

4月3日  全天报到,资格审查;

4月4日  上午面试、外语考试(含听力);下午专业课考试。

2. 调剂考生:

4月10日  全天报到,资格审查;

4月11日  上午面试、外语考试(含听力);下午专业课考试。

(四)复试考核方式

笔试部分

专业课: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每个考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考核指标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以及在科研或相关事件中表现突出者,经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

五、参考书目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畜牧《动物遗传育种》《动物繁殖学》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农艺与种业《动物营养学》《动物遗传育种》《动物繁殖学》《药用植物栽培学》《中药化学》《食品化学》

预防兽医学、兽医《家畜传染病学》

六、公布录取

我所将于4月20日前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网站(http://www.caastcs.com)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并电话通知考生。

七、联系方式

考生接待部门:科研管理处

联 系 人:张铁涛 陈 曦 姚梦杰

联系电话:0431-81919867  

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办公室(监察审计)  

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431-81919818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216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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