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2-29  作者:陈曦  来源:科技管理处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农科研生〔2020〕15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 择优选拔、按需招生。

二、组织保障

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流程包括个人申请、学科初选、学科复核(面试+笔试)、研究所审查、研究生院审批录取五个环节。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成立材料审核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和纸质材料,考核过程记录和成绩复核;成立学科考核小组,负责学科初选与复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全程监督和统筹管理,保障本实施方案的执行。

三、招生专业

药用作物资源学(0901Z3);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学(090504);预防兽医学(090602);农业信息分析学(1203Z6)。

四、招生程序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s.caas.cn/zsgz/bszs/adf203d724534075aadad65f85fabdfb.htm)中所列的各项条件,并在研究生院规定的博士生招生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普通招考报名,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要求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为准。

(一) 学科初选

1. 时间安排

2024年1月下旬至2月。

2. 初选要求

(1) 材料审核(2024年1月下旬)

材料审核组对申请提交的电子版本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学科初选名单,交由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

(2) 确定复核者名单(2024年2月下旬)

学科考核组根据《学科初选标准细则》审议申请材料并征求报考导师意见,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基础及潜力)、学术成果、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等方面进行初选,择优确定进入复核申请人名单,并报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拟进入学科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研究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 学科复核

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研究所网站公告。

1. 时间安排

2024年4月。

2. 复核内容

(1) 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 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90分钟,由学科考核组统一阅卷评分。

· 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30分钟。

(2) 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 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 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 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考核采用英语陈述或问答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三) 研究所审查

材料审核组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审查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 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审批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反映。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体检

研究所在学科复核阶段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方式

研究所设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考生投诉。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研究所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所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提出。

特产所招生工作监督组:0431-81919867;tcskyc@126.com。

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010-82106766;010-62162692。

八、其他事项

非定向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定向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当年本单位博士生指标的10%(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无行政兼职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校专职教师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证明和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习的书面同意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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